2013-07-15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汝城县龙王庙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工程概况:龙王庙湿地公园东抵九龙大道,南抵绣衣坊路,西抵汝城大道,北抵益耕路,占地面积178亩,投资约为65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完成龙王庙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招标人保持对该工程项目设计范围深度随时调整的权利。
设计周期:
a.满足初步设计条件后 60 日历日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满足施工图设计条件后 30 日历日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或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三年内(201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类似的公园设计,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的类似设计业绩;
4、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到场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8.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持以下原件:①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设计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④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⑥提供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近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3、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8:30至7月 19 日17:30(北京时间)。
8.4、报名地点: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九、评标办法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
十、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汝城县文化路1号
联 系 人:颜玉泉
电 话:13272352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三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周晶 电 话:0735-2221398
监管单位:汝城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站
联系人:贾红建
联系电话:1397351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