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育局重要工作
1.抓好暑期学生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工作。
2.抓好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相关工作。
3.开展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前期工作。
二、各科室7月份工作要点
(一)办公室:
1.调度教育人物志编纂工作。
2.进行全市教育工作、全局工作上半年总结。
(二)安稳办:
1.抓好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工作。
2.上报安全、综治、维稳等上半年各项工作总结。
3.抓好暑期学校主汛期安全工作。
4.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行政管理人员和市直学校分管安全校长安全培训工作。
5.调度县市区教育局落实学校暑期值政护校工作,落实市直学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收集处置有关信息。
6.调度全市教育系统综治维稳信息,抓好各类利益群众维稳,做好暑期各项安全维稳工作。
(三)计财科:
1.制定2017-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及攻坚计划规划。
2.制定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基建、财务、审计人员培训方案。
(四)教师工作科、教师培训中心:
1.做好2017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2.做好郴州市教育精准扶贫教师培训、郴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市级培训计划等项目的培训工作:
郴州市2017年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高级研修班、2017年郴州市教育精准扶贫教师培训——“乡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高研班”、2017年郴州市名师骨干培训团队培训班、2017年郴州市教育精准扶贫教师培训——乡村小学教师资深关爱培训班、2017年全市中小学创新教育、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学实验教师暨装备管理干部培训班、2017年郴州市教育精准扶贫教师培训“送培到县”——临武县幼儿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培训班、郴州市2017年高中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班。
3.落实国培、省培教师培训计划。
4.开展郴州市第3批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
5.督促各地开展迎接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中小学理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工作。
6.做好湖南省特级教师推选工作。
(五)基教科:
1.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2.举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骨干教师培训。
3.举办全市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班。
4.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5. 发布2017年中心城区中小学划片图。
6. “全面改薄”双月报上报。
7. 2017年郴州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新教材教师第一期培训。
8. 组织2016年度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
9. 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向国旗敬礼”、“纪念全面抗战爆发80周年”活动。
10.表彰2017年度市级最美青少年。
11.评选、表彰2017年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校。
12.组织“童心向党”网上签名寄语、网下实践活动。
13.继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
14.推选上报2017年省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15.组织开展“书香湖南﹒红星闪闪耀童心”活动。
16.配合市妇联、市文明办开展好社区家长学校活动。
(六)职成科:
1.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湖南省信息化教学大赛。
2.做好2017届中职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
3.做好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送培工作。
4.协助做好中职招生录取工作。
(七)学生资助科:
1.进一步督促县市区资助部门尽快落实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2.抓好县市区资助中心、各市直学校完成春季学期各项资助数据上报工作。
3.切实抓好市直学校完成资助系统数据录入,以及审核工作。
4.督促县市区资助中心、各市直学校完成“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自纠工作,上报总结。
5.对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各市直学校完成“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
6.对市本级中职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实。
7.对2017年上半年全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资金到校情况进行清查,并上报省资助中心。
(八)体卫艺科:
1.举办郴州市第十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2.组织参加2017年湖南省校园足球初中总决赛。
3.组织参加湖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
4.指导、督查开展童心向党---童谣传唱活动。
5.倡导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体验活动、环保社会督查活动。
6.督促理工学校抓紧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并进行试运营。
(九)人事科:
1.组织做好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做好2017年“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筹备的相关工作。
3.组织做好市直系统“干部成长感恩谁”主题演讲比赛。
(十)民教科:
1.对省级骨干民办学校2014年度立项学校进行复评。
2.对市级骨干民办学校2014年度立项学校进行授牌。
(十一)督导室:
1.在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举办2017年全市督学人员培训班,拟培训学员123名。
2.组织有关专家开展2017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调查问题整改情况复查。
(十二)纪检监察室:
1.落实省纪委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2.做好中考招生监督工作。
3.做好暑假期间违规问题明察暗访工作。
4.做好省、市各级投诉举报线索的督察核实回复工作。
(十三)教育分工委:
1.指导督促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2.有计划的发展预备党员和建党对象。
3.组织开展年中党建工作检查。
4.对所联系的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十四)教育工会:
1.继续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工会做好教代会和校务公开等工作。
(十五)招生考试院:
1.做好2017年下半年PETS考试报名工作。
2.参加全省高考录取工作。
3.发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组织2017年10月自考报名和网上缴费。
5.发放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
(十六)教育科学研究院:
1.组织高中教学质量状况抽测。
2.做好期末教学质量状况抽测七年级、高一网上阅卷的扫描、阅卷监控、试卷分析等工作。
3.做好2017年高考试题分析和高考质量分析工作,准备2018年度高三工作会议材料。
4.协助基教科义务教育新教材(小学语文、初中语文、初中历史、小学思品、初中思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十七)电化教育馆:
1.组织全市相关人员参加省电化教育馆举办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微课制作培训暨微课应用研讨活动。
2.组织全市相关人员参加省电化教育馆举办的“优课”教研专题片及在线会客室节目制作培训班。
3.组织我市在“第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入围作品参加国家级技术测试和现场答辩。
(十八)教育技术装备处:
1.同时举办全市中小学创新教育、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学实验教师暨装备管理干部培训班。
2.开展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及学校教育风险管理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