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进行处罚。因此,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每年组织一次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此考试一般5月中下旬报名,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考试。截至8月底,市统计局2013年度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顺利完成,郴州市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保证知晓率。平时加强对企事业统计人员的宣传,利用年报培训、月季报表查询及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企事业宣传统计人员应“持证上岗”即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平时常询问企事业的统计人员是否具有统计从业资格,对没有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告知其应具备从业资格及不持证上岗的处罚规定。郴州市局在报名时间段第一时间通过QQ,电话、网络、报刊、广播电台及时通知所辖未“持证上岗”的企事业统计人员,提醒其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二、重点通知,保证新增企业及时报名。对新进“四上”企业即新增企业和新更换统计人员的企事业重点通知,再次重申不“持证上岗”的处罚规定;对往年统计督导与执法检查中,有统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记录的企事业进行重点通知,提醒其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
三、利用督查机遇,狠抓考核单位的无证人员。今年8月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上半年统计工作督查的通知》,重点督查11个县市区和122个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上半年统计基层基础等工作完成情况。特别将单位是否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为重点督查项目。通过督查,将一些难度大、不积极配合统计工作的单位的无证人员全部通知报考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狠抓报名工作,郴州今年报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数再破千人大关。
一、加强宣传,保证知晓率。平时加强对企事业统计人员的宣传,利用年报培训、月季报表查询及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企事业宣传统计人员应“持证上岗”即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平时常询问企事业的统计人员是否具有统计从业资格,对没有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告知其应具备从业资格及不持证上岗的处罚规定。郴州市局在报名时间段第一时间通过QQ,电话、网络、报刊、广播电台及时通知所辖未“持证上岗”的企事业统计人员,提醒其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二、重点通知,保证新增企业及时报名。对新进“四上”企业即新增企业和新更换统计人员的企事业重点通知,再次重申不“持证上岗”的处罚规定;对往年统计督导与执法检查中,有统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记录的企事业进行重点通知,提醒其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
三、利用督查机遇,狠抓考核单位的无证人员。今年8月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上半年统计工作督查的通知》,重点督查11个县市区和122个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上半年统计基层基础等工作完成情况。特别将单位是否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为重点督查项目。通过督查,将一些难度大、不积极配合统计工作的单位的无证人员全部通知报考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狠抓报名工作,郴州今年报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数再破千人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