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桂东县沤江项目区2016年上东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由 湘水办[2016]17号文件 批准建设,并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招核[2016]14 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桂东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责任单位为桂东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开随机抽取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桂东县沤江项目区2016年上东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GDCZ-GC2016-032
2.3建设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上东河小流域(秋里村、寒口村、上东村段);
2.4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面积1285公顷,其中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3.37公顷,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处,面源污染防治面积591.63公顷;
2.5合理定价:肆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4365000.00);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范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桂东县沤江项目区2016年上东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的林草措施、封育措施、工程措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由本单位具有水利工程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以证书和相关证明为依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335)。
5.3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4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责任单位:桂东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桂东县政务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177073551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层1109室
联 系 人:唐凤娇、陈素惠
电 话:0735-233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