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人〔2018〕3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欧别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欧别海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免去邝世军同志的郴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晓平同志的郴州市信访局副局长(兼)职务;
雷行涛同志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宋战义同志任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郴州市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力同志任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洪亮同志的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曹晓明同志的郴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雷小艳同志任郴州市财税职工中专(郴州市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中心)校长(主任);
免去彭中华同志的郴州市财税职工中专(郴州市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中心)校长(主任)职务;
免去张荣亮同志的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罗苏泰同志的郴州市殡葬管理处主任职务;
李永宗同志任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高配副处级);
范宇同志任湖南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小周同志的湖南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生华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职务;
严时友同志任湖南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昌龙同志的湖南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郭远高同志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职务;
陈红益同志任湖南熊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进勇同志任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8年11月20日
文档附件: |
郴政人〔2018〕3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