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育局重要工作
1.组织办理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
2.做好6月份高考、学考、中考相关筹备工作。
二、各科室5月份工作要点
(一)办公室:
1.继续抓好“湖南省教育人物志”相关工作,到县市区督促。
2.组织召开2017年第2次舆情会商会及宣传工作会议。
(二)安稳办:
1.部署全市防溺水安全预防教育专项活动。
2.开展校园安全、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及下发通报。
3.配合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开展“全省安全知识进校园”赴县到校宣讲活动。
4.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汛抗灾调度工作。
5.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6.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寻找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生命守护神”和“守护安全最佳团队”活动。
(三)计财科:
1.为民办实事和中省资金项目建设督查。
2.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现场评价。
3.市本级学校空调安装部门集中采购招标。
(四)教师工作科、教师培训中心
1.做好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工作。
2.汇总整理2017年初中起点农村公费定向培养异地就读报名考生数据 。
3.开展2017年-2020年郴州市市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
4.全面落实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市级培训工作计划。
(五)基教科:
1.组织幼特教社会领域优秀教学活动评比,并择优报省。
2.划定2017年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图。
3.做好核对中考考生学籍,整理中考报名数据,编排中考考务,确定中考命题地点,抽调中考命题教师等中考组考相关工作。
4.100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分类并对外公布。
5.做好“助残日”助残活动。
6.制定下发《郴州市中小学志愿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7.修订《郴州市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六)职成科:
1.召开全市中职招生宣传工作会议。
2.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活动月工作。
3.组织好“十三五”中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4.组织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七)学生资助科:
1.对全市中职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受助异常数据进行监测。
2.对市本级中职学校2017年春季学期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实。
3.对市本级中职学校2016年春季以及秋季学期助学金打卡不成功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实。
4.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为庆祝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十周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推荐活动。
5.对2017年春季、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并汇总上报省资助中心。
6.配合省资助中心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精准资助专项调研活动。
7.对全市2017年度大学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进行摸底上报。
(八)体卫艺科:
1.做好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
2.做好湖南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报名、注册工作及田径项目选拔赛。
3.做好初中毕业学业艺术考试工作。
4.开展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百日攻坚行动”。
5.开展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
6.组织指导学校开展迎五一、五四庆祝活动、环卫进校园活动、节水宣传周活动。
7.做好湖南省校园足球组队选拔赛工作。
(九)人事科:
1.继续做好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和办理。
3.启动市直学校人事档案整理。
4.清理市直教育系统“吃空饷”人员。
5.做好全局县处级干部和中层正职,以及市直学校党政负责人的因私事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
6.调研农村精准扶贫和企业帮扶工作。
(十)民办教育科:
1.开展全市清理整治民办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2.对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督查验收。
(十一)督导室:
1.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
2.协助有关科室抓好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
3.制定督学培训实施方案。
(十二)纪检监察室:
1.召开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会议。
2.完善并下发《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3.整理汇总教辅材料专项整治报表,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向省教育厅、市纪委汇报。
4.做好省、市各级投诉举报线索的督察核实回复工作。
(十三)教育分工委:
1.指导督促局机关(二级机构)开展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2.督促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做好干部“慈善一日捐”工作。
3.集中开展局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下基层活动。
(十四)教育工会:
1.组队参加全市第一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运动会。
2.下发《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羽毛球比赛》通知。
3.考察永兴县承办第十二届教职工运动会比赛场馆。
(十五)招生考试院:
1.高考优惠信息集中审核上报。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及农村单招计划审核。
3.高考、学考考点检查。
4.召开高考、学考及志愿填报工作会议。
5.高考、学考阅卷教师推荐。
6.下发体育专业考试及上半年PETS考试成绩。
7.高考、学考考点编排,光盘、试卷申报。
8.学考报名信息补录。
9.参加全省自考评卷检查工作。
10.组织上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工作,审核毕业资格。
(十六)教育科学研究院:
1.组织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第三次适应性考试。
2.开展中学政治、中学生物、小学美术、中学心理健康教学比武活动。
3.组织参加省小学道德与法治教书育人风采竞赛活动。
4.开展小学信息技术送教送研活动。
5.组织学科综合素质竞赛活动。
6.开展小学数学、初中英语城区联片教研活动。
(十七)电化教育馆:
1.2015年、2016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验收和中期评估。
2.组织2017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的项目申报。
3.组织我市在“湖南省第十八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入围作品参加省级技术测试和现场答辩。
(十八)教育技术装备处:
1.组织参加第72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
2.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
3.组织我市装备队伍赴南通参加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培训班。
4.进行教育风险管理和推进勤工俭学活动课程化调研。
5.做好创建省市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学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