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IPU(CZ2016)SL 015)
1.原招标公告: 9、招标人其他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将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金缴纳到位,并进场施工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现修正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将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金缴纳到位,并进场施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华府B栋三单元1507室
联系人:李华林 董俊林
电 话:0735-223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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