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07]10号
郴 州 市 统 计 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统计部门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现将《郴州市统计部门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郴州市统计部门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工作方案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
郴州市统计部门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搞准统计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主题,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统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强化对全市统计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促进全市统计改革和发展,为建设开放繁荣和谐郴州发挥统计应有的作用。
二、聘请对象:依法治统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记者、退休干部等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员中聘请。聘请人员数量市级不少于15名,县级不少于10名。
三、聘请对象的基本要求:政策水平高,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关心关注统计事业,了解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工作热情高,能认真负责地切实做好依法治统监督工作。
四、聘请方式和时间:依法治统监督员采取组织推荐和协商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实行一周年一聘,可以连聘。第一批聘请对象聘期为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市、县(市、区)统计局于5月份都要向本级受聘者颁发《依法治统监督员》聘书。
五、依法治统监督员的职责任务:帮助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氛围;支持和参与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监审巡查工作;在本级所辖范围内,自主进行对统计工作的明察暗访,核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向当地或市统计局举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和目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统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方面呼吁重视支持强化依法治统工作;根据统计部门的邀请,按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并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聘请依法治统监督员是强化统计法治,提高统计知晓度、公信度、美誉度的重要举措。市、县统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治统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工作由统计法规机构负责,向依法治统监督员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等资料,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统计工作情况,听取和征求改进统计工作意见与建议。还应邀请依法治统监督员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或督查工作,以便能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情况,为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和帮助。
主题词:聘请 统计 监督员 方案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