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黄胜发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
黄才勇同志为郴州市物价局调研员;
何坚列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高配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金融证券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飞云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
杨木林同志为郴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郴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邝汉民同志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李明同志为郴州市乡镇企业副局长;
谷晓明同志为郴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郴州市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中心)校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国华同志为湘南技工学校校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章斌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进书同志的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副局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侯祖川同志的郴州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谢端锭同志的湘南技工学校校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曾宜春的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郴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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