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服务业抽样调查所属部分行业单位变动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我市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是以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为抽样框抽取的样本,在近三年里,各地服务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样本和抽样框已趋老化,为了确保服务业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真实反映我市部分服务业发展状况,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从2007年一季度起摸清、填报辖区内本调查所属行业范围内抽样样本(仍按郴统字[2005]56号文件中的调查范围)全部新增、注销、变动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情况,并在上报服务业抽样调查报表时,一同上报。
郴州市统计局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