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
郴 州 市 卫 生 局 编
(郴政办准印证字[2003]第055号) 2015年4月3日
郴州市召开全市医疗卫生业务工作会议
暨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启动仪式
3月31日,我市召开全市医疗卫生业务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4年的有关业务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医政、中医、新农合、农村卫生及药政工作,同时启动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市卫生局领导钟庆红、王梅、齐胜堂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医政工作要狠抓医疗改革,把建机制摆突出位置重点突破、强力推进;要改善医疗服务,在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基础上,认真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执法纪律;要依法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依法推进人民调解为主体的“三调解一保险”处理医疗纠纷机制,完善调赔结合模式,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医药工作要全面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要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名”工程,依靠名医建名科,依靠名科树名院,依靠名院造名医,形成良性互动的机制使之相互促进。新农合工作要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75%;要加大大病救治力度,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好农村重大疾病救治政策;要加强定点医疗监管,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增长必须控制在5%以内。农村卫生工作要开展好“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使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的满意率大幅度提高;要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全市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年底要平均达到90%以上,明年底消灭村卫生室空白村,确保这项市政府“民生100”工程顺利完成;要加大乡村医生人员培养,按照省卫计委将出台的“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指标任务。药政工作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要严格监督药政管理,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违规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行为实行零容忍。
钟庆红要求,2015年要适应新常态,立足新起点,创造全市医政中医药管理工作新成绩。一要进一步加强医政中医管理工作。各地要尽快制定完善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出台并落实《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计划;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力争全市有20个以上专科纳入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制定中医医院发展规划,推进中医医院多专业一体化服务和中医综合诊疗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重点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两拓展、两常态”;严格医疗服务要素监管;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开展“安全管理整治年”活动,全市医疗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20%以上;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持续改进活动。三要进一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拉开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落实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政策;实施价格差异引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机构间的价格梯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城乡对口支援五项工作;强化行政手段推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疾病就诊分类指南,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四要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指导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加强能力建设,适当放宽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相对成熟的二、三类技术条件;强化优质护理服务;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模式;强化重点传染病医疗救治;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承诺书中2015年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项目建设。五要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方面着手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完善医院“四室”建设,协同司法部门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协同公安机关打击医闹行为。
王梅要求,2015年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要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提质提效。一要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确保参合全覆盖,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90元,各县市区要稳定高参合率,确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确保受益稳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50%和75%以上;确保大病有保障,按照省卫计委《关于规范新农合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好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政策;要确保基金更安全,所有定点医疗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要控制在5%以内;要确保改革更深入,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要确保服务大提升,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面实现即时结报。二要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落实一个“文件”,即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强化“一支队伍”,建设一支“下得去、稳得住、干得好”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要推进“两项工作”,永兴、宜章、汝城、桂东、安仁5县要做好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年底前资兴市签约服务覆盖面稳定在80%以上,其他县区以县为单位乡村医生签约乡、村试点面均达到50%以上;要抓好“三个项目”,按时按质完成2014年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职工公转房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三要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省卫生计生委在3月10日启动全省“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活动分两期开展,第一期是2015年至2016年,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第二期是2017年至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标准。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指导督导,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和困难;要扩大社会参与,在活动第一周期内,每年的总结验收阶段,县级活动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媒体和群众等组成测评团队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群众测评;要严格审核程序,按照从下往上层层审核程序,争取到2016年,遴选出30%的合格“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达到群众满意的标准。
齐胜堂要求,2015年全市药政工作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流通秩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费用,减轻群众负担,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保障体系。一要巩固基本药物实施成果。落实非基本药物和非处方药采购政策,在确保主要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基层医疗机构可配备使用不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金额30%的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5%及不超过25个品种的非处方药;完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措施,落实好常用低价药品议价采购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政策,杜绝违规网外采购药品行为。二要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与消除“空白村”同步推进。我局将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把实施情况与市级补助资金直接挂钩,体现以奖代补、优绩优酬,确保年底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实现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三要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行为。要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内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情况承担直接监管责任;要开展科学监测,综合监测评价基本药物制度在调节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督导与专项督查,对违规企业进行约谈、警告、通报批评或清退,对违规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四要提升采购使用和监管水平。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政管理人员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落实好药品配备使用、低价常用药品挂网采购的新政策,执行好全省2012版基本药物的中标结果。五要突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多形式宣传,让社会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取得的重大成效,引起领导重视、各方关注、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争取社会各界理解、配合和支持。六要加强药政管理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理顺职能,健全机构,配备专人,保证经费,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严谨务实、高效廉洁的药政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