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兴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委〔2015〕4号)、《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15〕23号),标志着永兴县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阶段性完成。根据文件精神,永兴县统计局继续单设且成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之一。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永兴县统计局继续单设为政府工作部门,并在机构编制、工作经费、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同时,永兴县建立了鼓励统计部门争创一流的长效机制,原则同意了《永兴县统计局关于鼓励干部职工争创一流业绩的奖励办法》,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意见》(永政发〔2015〕19号)文件,从强化统计工作领导、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工作管理和强化统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给予统计工作强大的政治保障,确保永兴统计工作为建设“中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永兴县统计局继续单设为政府工作部门,并在机构编制、工作经费、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同时,永兴县建立了鼓励统计部门争创一流的长效机制,原则同意了《永兴县统计局关于鼓励干部职工争创一流业绩的奖励办法》,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意见》(永政发〔2015〕19号)文件,从强化统计工作领导、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工作管理和强化统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给予统计工作强大的政治保障,确保永兴统计工作为建设“中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