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如梭,岁月如流。转眸一瞬,《统计法》颁布实施和着共和国前进的脚步已经走过了三十载漫漫长路。经风雨、历艰难,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成长,迎来了今天的健康发展、辉煌成就。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这是我——一个统计人在长期的统计实践中的感悟。如果说实事求是是统计的立足之本,依法统计便是统计的质量之基。《统计法》的出台为确保统计质量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武器。“三分统计,七分估计”是过去很多人对统计的看法,统计甚至与“造假”挂钩,细究其中因由,皆为统计数据存在“水份”之故,“水份”使“真实”褪色,如何还统计一个真实面貌呢?《统计法》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答案,我们必须高举《统计法》这一利器来捍卫真实,捍卫统计的生命,树立起统计数据的权威,只有如此,我们的统计事业方能走向光辉的未来。
2009年2月,我因工作调动,光荣地加入到统计队伍中来,成为苏仙区统计局的一名统计工作者。2010年的1月1日,新修订的《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了,我庆幸刚加入统计队伍就有一部崭新的《统计法》伴随着我和我的统计工作成长进步。从事统计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就时刻提醒自己:要尽快熟悉《统计法》,练好内功,学好业务,才能为自己编织一张能够收获的网。因此我一点一滴地吸吮着统计法,扎扎实实的干好每一项基层统计业务。在全市组织的统计法规学习中我又全面系统的学习了统计法,顺利的拿到了统计执法检查证,与统计法的关系更加密切。这两年来,她让我真正的知道了什么是统计,什么是统计人,同时也教会了我如何依法统计,怎样统计。
2011年,由于职位变动,我走上了统计法制岗位。到法制机构后,我一直抱着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统计、了解《统计法》的信念。“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区统计局为我搭建了宣传统计、宣传《统计法》的平台,使我有了用武之地。在统计普法方面,采取“先内后外”,即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然后辐射到周围,辐射到基层。在统计法制工作中,严于律己,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带好队伍,培养骨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作为一名统计法制工作者,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整体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任伊始,就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作为搞好统计法制工作的突破口和落脚点。没有办案经验,就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在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率领我区法制工作人员到统计法制工作经验丰富的区县学习先进经验;邀请市统计局法规科到我局传经送宝,指导我们开展统计执法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的统计执法工作,从少到多,由弱到强。
回顾近两年的统计法制工作历程,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与《统计法》情缘至深。《统计法》使我领悟了统计工作的真谛,当好参谋助手,为经济社会服务;使我感受到统计法制的尊严,行使法律职责,为统计保驾护航;使我分享了法制工作的快乐,实现人生价值,为统计事业尽责。
路漫漫其修远兮,统计法制建设已经走过了三十载漫漫长路,三十年的历史印迹,让人感慨万千;三十年的辉煌伟业,让人豪情满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三十年的新起点,吾等统计人将上下而求索,沿着历史的足迹,使统计法制建设走得更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