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也愈显突出,客观上要求统计法律制度要不断地更新,统计制度和方法要及时地跟进,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要全面地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切实地夯实等等。正是基于此,2010年1月1日,国家新的《统计法》应运而出,2011年始,企业联网直报试运行并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并取得实质性成绩。而在这样一个又一个号角吹响之际,特别是在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日益增多,社会变革、企业改革日新月异,统计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被调查对象的合作程度在下降,统计工作越来越不好做的当下,统计部门要及时有效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实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的客观要求之际,更亟需《统计法》这个“卫士”去呵护,统计执法自然成了当前统计工作的重点。而要实现这一点,需完成“四个”转向。
一、实现由报送统计数据为重点转向以统计执法为重点
搜集真实的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而现在在国家改变统计数据收集方式,改革统计制度方法格局的前提之下,尤其是企业统计数据实现联网直报之后,很大程度上解放了统计生产力,再辅之便捷通讯方式,电话、短信平台、QQ群等催报方式的综合运用,极大地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过去一些单位极端地不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经常拒报统计数据,而统计部门由于催报任务本身较重,再加上数据录入、审核、上报等一系列的操作大多由一个人完成,人手本就紧缺的统计部门统计人员一般身兼多个专业的统计报表上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那些拒报报表的单位或企业,甚至在上级统计部门催报紧急的情况之下只得依据该单位的历史数据或现实情况估报一个数据,然后紧急汇总上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姑息甚至纵容了拒报单位的违法行为。虽然日后会对个别单位进行统计执法,但一年里,一个又一个的统计调查任务压得基层统计人员疲于应付,在时间上或精力上难于维系。于是乎对有些不积极配合统计工作的单位、人、事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过去算了。
而联网直报后,只要哪个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还没有上报统计报表,马上可以对其进行催报,催报无效的情况下,即可下发催报通知单,仍不上报统计报表者,统计执法人员马上可以对其进行统计执法,在时间和人力上都有了极大的保障。这些其实都得益于实行统计联网直报,统计方式、方法的改进后工作效益的极大提高上。
二、实现由只求数据有无为主要任务转向极大追求数据的质量为根本
联网直报后,统计人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对所拥有的数据进行反复的审核和比对,这自然大大提高数据的质量。也将有更多的时间督促数据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强数据质量的把控,从而从源头上治理数据的瞒报、虚报或随意报送的情况。过去更多的是看报送报表的单位是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上报了统计报表没有,催报环节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待上报完成后,再做粗糙的汇总,而对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及匹配性缺乏精细的审核、分析和论证。数据质量得不到保障,进而不能真实、准备确地反映一个区域、一个领域的现实情况。同时也影响到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对于那些不认真填报统计报表,随意瞒报、虚报统计数据从而导致整个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单位,更应加强统计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扭转统计工作的格局,最终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同时也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实现由提供统计数据为主要职责转向提供有价值的统计决策参考为主要任务
联网直报后,统计人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所拥有的数据进行分析,他们能够从各种不同的汇总数据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找到对策,进而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意见或建议。过去,经济研究方面的事一般只是政研室或经研室的任务,统计部门只负责提供相应的一些数据。也正是因为政研室或经研室的同志缺乏对基层单位详细情况尤其是众多内在因素的了解,缺乏对指标间逻辑及匹配性等要素的知晓,以致在分析情况时缺少深度,在为领导提出建议时缺少指导性。统计部门专业负责同志如果之前能有时间、有精力对所负责的专业情况有一个比较详实而全面的分析,对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作更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或决策将起到一个非常有效的指导性,并将令他们的工作事半而功倍。
四、实现由运动员兼裁判员的尴尬转变为只当裁判员的身份回归
长期以来,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实践中,统计部门当然地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的职责。然而,当地方的各项经济指标没有达标或是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时,地方政府会第一反映地将统计部门作为达标或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以致统计部门要身兼了发改、经济、商务、招商、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的部分职责,却没有相关部门的权限。所以,统计局在地方政府部门中的身份显得异常尴尬,经常是费力而不讨好。联网直报后,统计部门的这种尴尬身份有所改善,尤其是在基层单位统计意识的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之后,较多的基层统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依法受到严厉的制裁和处罚之后,统计部门的现实身份有了进一步明确。社会和政府才逐渐愿意让统计回归到本该属于她的那个正确位置。当前,统计部门在开展联网直报“三查”工作中,更是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在发文中不能将统计部门作为地方经济任务完成的责任单位。
随着社会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高要求,以及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要求,新统计法进一步明确人员的行为规则,对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统计是实现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计事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和必经之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尽管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但我相信,《统计法》作为我们的导航,统计事业必将越来越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