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转星移,岁月如歌,弹指一挥间,《统计法》已颁布30周年,我来统计局也有8年之久了,细细品味《统计法》,感触颇深。2006年因组织的安排,从政府办走上统计岗位,那是一个多么纠结的决择,统计局与我想象中的工作完全不同,这里既没有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也没有那种与人打交道的色彩斑澜,更没有运筹帷幄、决策千里的豪情,有的只是一个个枯燥的阿拉伯数字和一张张永远也做不完的报表。曾经在政府办共事了7年之久的同事质问我,政府办待得好好的,干嘛要跑到统计局去。我也在纳闷,也许这就是缘份吧,命中注定要与统计结下这段不解之缘,造就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之旅。
随着时间的日积月累,心灵的洗礼斟酌,我渐渐走进了统计心海,慢慢领悟到统计心声,这里有领导的关怀备至,有同事的团结友爱,他们常常给我讲统计的发展史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讲数据人生的枯燥与乐趣,讲《统计法》的颁布与执法的艰辛。我们在工作上密切合作,关系上加强沟通,业务上勤奋交流,专业上共同提高。原来,统计是一项崇高而又神圣的事业,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法是一部具有社会威慑力的法律规范,是指引我们依法统计的行动指南。从我们手中报出的统计数据,绝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阿拉伯数字,它抒写的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动人凯歌,是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全国人民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乐章。
但《统计法》颁布以来,历程可谓是风风雨雨、坎坎坷坷,至今在我们耳边还不时响起:“《统计法》是豆腐法”、“统计就是统计加估计”、“数据出官,官出数据”的声音,统计执法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统计执法对象不把《统计法》当回事的还大有人在,案件处理更是阻力多多……。记得有一次去一家私人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该企业负责人一听是统计局,便不冷不热的说:“现在我们业务忙都忙死了,而且工商、税务等单位的检查应付都来不及,怎么又来一个统计,统计、估计差不多,你们随便估一下就行了。”我一听心里很不是滋味,强压住怒火,一同去的一名同事亮出了统计执法检查证严肃地说:“我们是来检查你们单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该负责人听后,才很不情愿的安排人员配合我们完成工作。回来的路上,同事还说这样的情况还算好的,现在统计受不良外部环境是常有的事,任何东西都是潜移默化的结果,所以要改变现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一点一滴做起,时该牢记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统计,尤其是统计执法,一定不能心慈手软,要敢于硬碰硬,否则其结果只能使我们受到冷漠更多、刺激更大、干劲越小。这次的亲身经历,使我深切感受到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指针、利器,是国家统计权威的体现,是真实统计的保证。
当今,国家对我们统计越来越重视,我们统计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通过大家的努力也在慢慢提高。2002年,朱镕基、温家宝视察国家统计局,对我们提出了“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要求,这是国家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所有统计人一直以来共同追求的目标。我们局里的同事们也正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象全国千千万万的统计人一样,不怕寂寞,甘当绿叶,在统计这个既平凡又辛苦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耕耘着。你看:有的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报表,经常通宵达旦;有的为了一个数字的准确,一次次深入企业了解实情;有的为了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不畏权势、据理力争;特别是我们的领导,更是将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了统计事业上。他们对统计那份执着的热爱和满腔的热忱,深深地感染我、震撼我、触动我,成为我工作上前进的动力,争做一名优秀的统计人,和他们共同为创造一个纯结的数字环境、为了统计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8年来,我目睹了统计工作者的艰辛和勤奋,感受到了统计的清贫,同时也品尝到了统计工作者的酸甜苦辣咸,更使我真正体会到了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你取得多大的名、获得多大的利,而是在于你为社会作出了多大贡献。只要我们把自己的工作真正融入到党的事业中,融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即使再平凡的岗位上,也一定能够放射出璀璨绚丽的光彩,记住:是金子,就一定能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