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定及《资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精神,资兴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和完善了《资兴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新修订的《资兴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经该市法制办审核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信息网公示后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违反《统计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是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是违反《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统计违法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违法行为还可并处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