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2015年度6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A4标段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阳县2015年度6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郴州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并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5]80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阳县2015年度6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A4标段(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桂阳县境内;
2.3工程类别: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4建设规模: 250.9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2.5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各100天(主体工程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本次招标范围:桂阳县2015年度6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A4标段的坝体、坝基防渗,上、下游坝坡整治,输放水设施整治,溢洪道加固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详细内容见下表:
桂阳县2015年6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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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库名称 |
所在乡镇 |
所在行政村 |
序号 |
水库名称 |
所在乡镇 |
所在行政村 |
A4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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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塘水库 |
樟市镇 |
团结/深塘 |
6 |
东双水库 |
樟市镇 |
樟市/舍市 |
2 |
冲里水库 |
樟市镇 |
团结/曾家 |
7 |
泮冲水库 |
雷坪镇 |
青兰/青兰 |
3 |
吾只山水库 |
樟市镇 |
团结/曾家 |
8 |
泉水冲水库 |
洋市镇 |
东城/花麦 |
4 |
老虎坦水库 |
樟市镇 |
团结/平都 |
9 |
满泉水库 |
洋市镇 |
洋市/府桥 |
5 |
清水塘水库 |
樟市镇 |
团结/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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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书为依据);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水利行业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水利行业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到郴州市桂阳县水利局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桂阳县龙潭街道芙蓉西路14号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投标报名: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⑨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⑩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
5.2 投标报名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标段。
5.3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在湖南省桂阳县水利局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及评标专家的抽取
6.1本项目只要有投标单位有效参加投标,即可开标。
6.2本项目评标采用二次平均价格法:所有参加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不大于控制预算价)的算术平均值与专家评委现场确定的合理定价再次平均得出评标基准价,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幅度相等,则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报价相等,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如遇流标,则降低要求重新开标。
6.3评标专家为五人,除业主评委一人外,其余均从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专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信誉保证金及工程付款方式
9.1为防止围标、串标现象,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向招标人交纳每座水库1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换取收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信誉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退还30%,余下的按进度退还,工程完工后全部退还。
9.2工程款按月完成工程量支付省补资金的50%,余款在工程完工经审计并扣除5%质保金后一年内支付完。
招标人指定的信誉保证金账户:
帐户名称:桂阳县财政国库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阳县支行
帐 号: 4300-1512-0700-5250-20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桂阳县龙潭街道芙蓉西路14号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35-444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