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即将到来的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地统计部门要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法制观念;使统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使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统计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统计改革和发展、为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6年“12·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活动的领导和组织。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突出对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宣传,突出对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事例的宣传,突出依法统计对实施和构造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的宣传,突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和《农业普查条例》的宣传。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和组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制知识竞赛、咨询、为“两会”提供统计法制知识、各专业年报会及农普各宣传活动等,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开展 “12·4”法制 宣传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