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做好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的各项宣传活动,特印发《郴州2006年“12·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郴州2006年“12·
一、活动时间:从12月初—12月底结束。
二、活动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当前工作大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向各县(市、区)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全国、省、市“12·4”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活动节目。
(四)充分利用网络开展法制知识讲座。
(五)为编印《市三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统计信息资料》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六)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七)汇编近年来制定和印发的各种统计规范性文件。
(八)利用各专业年报会议和年终部门会议宣传宪法和统计法知识。
(九)积极配合农普做好各阶段各项宣传活动。
(十)“12·4”联合各科(室、队、中心)、局团支部、北湖区统计局等在市内繁华地段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另定)
五、活动要求: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主题词:印发 “12·4”法制 宣传 方案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