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2015年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由郴水许(2015)50号、51号文批准建设,并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5]60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2015年重点小Ⅱ型珠江坝、城门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永兴县;
2.3计划工期:120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规模:约190万元。
2.6招标范围:永兴县2015年重点小Ⅱ型珠江坝、城门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全部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7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9月26日~2015年9月30日18: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采用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部
联系地址:永兴县便江镇干劲路108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74562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天一华府A栋1单元16楼
联 系 人:邱小姐
电 话:15673504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