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城溪二级水电站扩容改造二期工程已由汝发招核[20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城溪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城溪二级水电站扩容改造二期工程;
2.2 项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城溪电站;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规模:水电站扩容改造,本期招标约 84.99万元;
2.5 招标范围:汝城县城溪二级水电站扩容改造二期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 施工期: 9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递交相应的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清单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核查,且其投标文件中应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自行到业主单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于2015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北京江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办事处(苏园路林邑花城3栋8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4)营业执照(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招开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郴州市汝城县城溪电站
地 址:郴州市汝城县大坪填
联 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8658163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园路林邑花城3栋818室
联 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975581890
电子邮件:599602740@qq.com
日 期:2015年9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