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定》(郴发〔2012〕13号)、《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巩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办字〔2013〕28号)等文件精神,资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文件”关于清理行政审批(许可)的范围、标准、步骤和要求,落实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积极协调有关股(室)紧密配合,圆满完成了该局目前实施的“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等2个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实施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审议确认结果将由市政府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和郴州市、资兴市《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精神,对于进一步深化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