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评估城乡划分标准所需人口资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上报评估城乡划分标准所需人口资料的通知》(湘统办〔2006〕87号)文件要求,对新的城乡划分标准进行评估,需要搜集有关人口资料。有关事项如下:
一、搜集分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人口资料
请各县(市、区)组织搜集2006年11月底分村委会、居委会的常住人口资料。分村委会、居委会的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代码已放在FTP/城乡划分/郴州市城乡划分地域库《全市城乡代码库0610.xml》)。
二、资料上报时间
请于
三、上报格式和方式
分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人口资料与行政区划代码、城乡属性代码资料直接填报在《全省城乡代码库0610.xml》的Excel文件,上报方式以FTP/城乡划分/分村(居委会)常住人口上报/《全市城乡代码库0610.xml》。
联系人:罗志洪,邓启湘;电话:2368267。
郴州市统计局社会科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