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土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土建项目已由郴水许〔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间自筹,经临招核(2015)2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土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南强镇
2.3建设规模:约35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本次招标范围:土建及设备安装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书为依据);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无在建水利行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报名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3日18: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采用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临武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蒋雄
电 话:15243514374
招标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天一名邸16楼16房
联 系 人:周彤 贝艳春
电 话:13875558491 1867355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