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郴水许〔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间自筹,经临招核(2015)2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所需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南强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武县南强镇
2.3招标规模:约280万元。
2.4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7天(日历日)内。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的取水工程、输水工程、配水工程的管材及相关配件的供货和装卸、保管,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压,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全部招标(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100级管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所投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以及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PE100级管材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3.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2015年以来在郴州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
3.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16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所投标产品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含PE管管材、管件),如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下放,则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批权下放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开标时要求提供下放文件复印件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PE100级管材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2012~2014年每年提供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投标单位另行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厂家产品目录及与该目录相应的完整的报价表。
4.2招标文件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其他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将其投标否决。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临武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蒋雄
电 话:15243514374
招标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天一名邸16楼16房
联 系 人:周彤 贝艳春
电 话:13875558491 1867355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