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苏仙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认真开展普查登记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前期工作“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苏仙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经费保障到位,区政府将普查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保证经济普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人员抽调到位,在“两员”的选聘中更加突出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将责任心强、有普查经验,能进行计算机、PDA操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来;四是培训督查到位,区经普办分片包干人员先后深入乡镇(街道)分期分批举办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600余名,区政府就此项工作多次开展了督查,印发了督查通报;五是宣传发动到位,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充分发挥网络、电视、车载、报纸、横幅、海报、电子屏、宣传专栏、短信等平台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在苏仙统计信息网、苏仙门户网站、新闻网等网站设置经普专栏,报道经普动态。
二、普查登记确保经济指标真实准确。普查员入户登记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入户登记信息有效。登记时普查员向每家企、事业、行政单位发放《告知书》,由企业按要求整理好相关数据,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照,登记后妥善保存好告知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检查与核实工作。普查员在登记时边录边审,对普查中出现的错误及时纠正,杜绝常识性的错误。
三、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苏仙区统计局于2013年11月份专门添置了20台电脑并接入内网,建立了数据处理中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的业务培训及数据处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审核、处理等各个环节、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四、严格统计执法。对个别极不配合普查员入户登记的普查对象,我们将尽力对其进行普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仍拒不配合者,区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将严格对照《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严格的统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