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农业发[2010]32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办),市局各科室(站)、校、中心:
现将《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思路,全面加强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省级以上)2个、万亩以上示范区2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面积达到180万亩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万亩以上示范区,培育1个农产品品牌;水稻、蔬菜、茶叶、水果等主导产业的标准化率达到40%以上。新增认证“三品”产品80个,其中无公害食品30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食品30个,全市至少完成登记地理标志产品2个。农产品质量检测达标要求是:省检蔬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大米、茶叶农残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水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市检蔬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7%以内,大米、茶叶农残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水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县检蔬菜农残控制率在6%以内,大米、茶叶农残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水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在市、县两级城区的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对蔬菜、大米、水果、茶叶四类农产品严格执行进货分类查验、进销货记载、检测结果公示、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确保全市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建立完善我市主导产业水稻、柑橘和茶叶标准体系为重点,制修订农业地方规范21项。着力抓好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试点县(市、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县(区)建设,以1~3个主导产业为主,制定完善标准化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示范产业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规范,发展产业协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将标准及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产业各个环节,健全生产档案,打造农产品“露天工厂”,创建农产品品牌。围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创建“三品”品牌为重点,结合农业部正在开展的蔬菜、水果“菜篮子”标准园创建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建设,每个县要办好示范规模1万亩以上的示范区不少于2个,全市标准化示范面积达到180万亩。
(二)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抓好产品认证,重点是坚持三大原则:严格把关的原则,认证过程要遵守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发展优势产业的原则,主要向在我市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大宗农产品和农业加工品,提高农业主导产业的认证覆盖率;提高档次和规模的原则,重点引导和帮助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认证,扩大“三品”产业规模。二是要加强对认证产品的政策、财政、贷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建立以绿色食品为主体的“三品”市场体系,创建2个国家级绿色食品示范基地。三是创新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加强对已获证“三品”的证后监管,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及添加剂的使用以及质量抽检等。四要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的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食品的保持认证工作。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一是全面完成农产品“三检”任务(省检、市检、县检),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控制在省、市目标以内。二是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市检”工作。科学部署好“市检”监测点,落实好产销对接基地标准化生产,建立“市检”综合管理制度,强化对“市检”监测点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三是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完善工作机构,争取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实验室条件,添置所需仪器,建立各项制度。四是积极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根据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手段和能力水平,增加检测频率。县中心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作用,监测关口要前移,重点监测到乡镇和大型的生产基地。
(四)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将市场准入实施品种由蔬菜逐步扩大到水果、大米、茶叶等农产品。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抓好产销对接、质量互认、入市查验检测、不合格产品销毁、建立经销台账、质量问题报告等工作。集贸市场重点抓好挂牌亮证经营、质量索证、建立经营台账等工作。超市重点抓好质量索证、入市检测、检测结果公示、建立购销台账、产品标识、销售等工作。大型超市也要做产销对接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配合,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基地农产品的市场准出、完善市场准入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搞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局要与北湖和苏仙区明确责任范围,进一步强化对市城区的市场准入工作。
(五)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一是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开展蔬菜专项整治、经作产品专项整治和种植业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详见郴农业发[2010]23号文件),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4%、96%和98%以上,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还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执法,通过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抽检等措施,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全年安排蔬菜例行监测4次,水果、大米、茶叶各1次,在“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执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机制,在“春插”、“双抢”两个关键时期,各县(市、区)联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基地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的监督抽检,严格控制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努力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农业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农业部门一把手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
(二)加强协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市场信息、认证机构、检验检测、农业执法和粮油、经作、蔬菜、植保、土肥、农业环保、推广等工作部门都有直接的联系,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参照郴农业发[2009]30号文件对各相关单位都要明确工作职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工作服好务,内部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加大投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对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尤其要争取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通过招商引资以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渠道。
附件:1、2010年郴州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2、2010年郴州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计划表
3、2010年郴州市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