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农业发〔2011〕9号
关于印发《2011年郴州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市局各有关科、站、执法支队:
现将《2011年郴州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1年郴州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根据《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农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和制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通过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扩大放心农资店的辐射范围。围绕服务于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重点
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加强大案要案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重点监管。
(一)重点查处的产品。主要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
(二)重点查处的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或种子繁育基地,以及缺乏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和个人。
(三)重点查处的区域。良种繁育和用种的主要地区,农资产品主要销售区、生产地及周边地区。
(四)重点查处的市场。农资产品产销相对集中地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
(五)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五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同时要继续加大对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上的销售和使用。
三、工作安排
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重大活动安排如下:
(一)1-6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市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及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2-3月,组织制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方案,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创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统一的农资经营企业经营档案。
(三)3-4月,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在“3.15”前后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
(四)1-9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五)5-6月,开展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农村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深入宣传,做好禁用工作。12月,集中销毁收缴的违禁产品。
(六)7-9月,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大案要案,抽查农资市场,督促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七)9-11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推广经营未经审定秋冬种主要农作物种子、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解决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人员的经费等问题,进一步作好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资打假方案,并强化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升执法效率。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依法经营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同进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倡导“三不”纪律,即不吃当事人的一顿饭,不抽当事人的一根烟,不喝当事人一瓶矿泉水。加强行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农资打假队伍。推行执法队长接待日制度,将每月的16日定为接待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行风监督。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完善各项执法制度。
(四)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顺利完成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要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主题词:农资 打假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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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