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农业发〔2011〕14号
关于切实抓好郴州市“民生100工程”
市农业局6项任务落实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市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郴州市“民生100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郴州市“民生100工程”的109项工作中有6项设定市农业局为相关责任单位,其中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农民工阳光工程培训、“菜篮子”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4项工程是主要责任单位,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所占分值多,并实行“一票否决”。为切实抓好这6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局领导研究,现将这6项工作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郴州市“民生100工程”市农业局6项工程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由李志勇局长任组长,郭宗模书记任顾问,李国彪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上报、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也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班子经常抓,真正把涉农“民生100工程”办好、办出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民生100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郴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列入了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涉农“民生100工程”与发展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涉农“民生100工程”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农业局分管领导为相关工程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抓;科室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要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建立工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市局各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和工程质量。
四、及时报送情况。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建立好台账,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相关部门考核。市农业局为主要责任单位的4项工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以下资料:
1、市局各责任科室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办公室。
2、对市定任务,市局各责任科室要在4月10日前将任务细化表汇总后(见附件4)报市局办公室。
3、对省定任务,市局各责任科室要在5月20日前将任务细化表汇总后(见附件3)报市局办公室。
4、市局各责任科室在4月10日前将数据评估认定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5、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要认真按照市局相关科室要求填报好相关表格,并在每月3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当月相关工程进度表(请各责任科室自行设计该表)和经费到位统计表(见附件5);市局各责任科室在每月1日将进度表(附件6)和经费到位统计表(见附件5)汇总后报市局办公室。
6、市局各责任科室每月底对当月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小结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局办公室;各责任单位要每季进行自评,年中和年终分别提交半年和全年自评报告,由市局办公室综合后报市考核办。
五、严格督查考核。市考核办对“民生100工程”采取一旬一抽查一专报、一月一调度一通报、每季分片调度、半年检查、年终验收的办法进行督查。市农业局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 “民生100工程”相关任务的调度,适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严格检查验收。各级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管。市局各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要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考核,市考核办规定:“所有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指标中有一项任务没有完成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工程,市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县市区,取消农业局、蔬菜局农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进行扣分。
附件:1、“民生100工程”市农业局6项任务责任分解表
2、“民生100工程”市农业局6项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
3、2011年“民生100工程”省定任务细化表
4、2011年“民生100工程”市定任务细化表
5、“民生100工程”经费到位统计表
6、“民生100工程”考核指标进度完成情况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