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农业发[2011]8号
关于印发《2011年郴州市农产品迎“省检”保达标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办)、省检监测点,市局各有关科室:
农产品质量“省检”是今年省农业厅考核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今年的“省检”工作比去年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为配合做好“省检”,确保达标,我局制订了《2011年郴州市农产品质量迎“省检”保达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2011年郴州市农产品质量迎“省检”保达标
工 作 方 案
为配合做好我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省检”工作,确保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农产品质量“省检”采用定量分析法,要通过努力,确保我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茶叶、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茶叶、稻谷砷、铅、汞、镉等重金属残留检测,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工作任务
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3、5、8、11月对我市抽检蔬菜四次,每次抽检蔬菜样品25批;11月份抽检水果一次10批;8月抽检茶叶一次10批;11月抽检稻谷一次15批。全年共抽检各类农产品135批,其中蔬菜100批,水果10批,茶叶10批,稻谷15批(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部署“省检”监测点。我市2011年农产品“省检”抽样监测点确定为16个,其中蔬菜监测点7个,水果监测点4个,茶叶监测点4个,稻谷(大米)监测点1个。
(二)突出抓好产销对接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根据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分布情况,重点抓好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质量管理,并采取标准化生产基地与市场对接的模式,确保“省检”达标。经考核筛选确定以下基地为2011年“省检”产销对接基地。
——蔬菜对接基地为:北湖区五星、大溪蔬菜基地、市蔬科所南岸蔬菜基地、宜章白石渡蔬菜基地、桂东反季节蔬菜基地。
——水果对接基地为:宜章县脐橙基地、永兴县冰糖橙基地、资兴无核蜜桔基地、苏仙区葡萄基地、宜章县黄金梨基地。
——茶叶对接基地为:资兴狗脑贡茶基地、桂东玲珑茶基地、宜章莽山茶基地。
——稻谷(大米)对接基地为:桂阳县水稻生产基地。
被确定为“省检”产销对接的基地一是要与“省检”监测单位签订好购销合同,明确供需双方责权。二是基地要合理安排种植品种。蔬菜要保证四次“省检”中的瓜果菜、豆类菜、叶类菜等10个以上品种供应。三是基地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生产档案,严禁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把握好安全采摘间隔期。四是确保产品供应。基地生产的产品,要确保“省检”监测单位供应后才可对外销售。“省检”监测单位要经常与基地衔接,争取生产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省检”监测单位和产品对接基地要成立农产品质量“省检”工作班子,确立专人负责,并造册上报市农业局检测中心。二是市局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分别与“省检”对接基地和监测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三是“省检”产品对接基地和监测单位要建立自检机构,完善生产购销档案。四是建立例会制度,相互通报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工作调度。五是建立年终考核奖惩制度。市局对“省检”产品对接基地全年没有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将给予适当的生产补贴;对“省检”监测单位全年没有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产品对接基地和监测单位一年中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将取消奖励和核减补贴,超标情况严重的,还要将情况通报全市。
(四)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工作保障。市局成立农产品质量“省检”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检”达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李志勇局长任组长,郭宗模书记任顾问,副局长曹武明、邓勇男和刘宏文调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检测中心、市场信息科、蔬菜科、经作科、粮油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检测中心作为“省检”工作的主要牵头和实施部门,要强化业务管理,提高检测水平。为使“省检”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安排一定经费,对“省检”责任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和达标奖励。
附:郴州市2010年农产品质量“省检”任务分配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农产品 质量 省检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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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