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如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提供统计保障,永兴县统计局在永兴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2015年1-6月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及各部门GDP核算基础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永政办函〔2015〕72号)。
今年来,永兴县加大完善统计工作考核机制的力度。一是把乡镇和部门统计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考核分值参照市级标准确定,考核分值2分。二是强化对全县经济运行的统计监管,把县开发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县政府一季一排序、一季一通报。全县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将在次年的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评选并表彰5个以上的经济强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