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东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湘水农【20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桂东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桂东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普乐乡、新坊乡境内14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00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计划工期:6个月
2.6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新建改造渠道69.02km;修整排涝沟4.8km;改造配套附属建筑物409处;山塘整修5处;河坝整修14座;泵站维修4处;低压管道灌溉面积0.1万亩;河道综合整治3.61km。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C1标段:山塘整修1处,泵站维修4处,河坝整修8座,渠道工程29条48.62KM,排洪沟13条4.6KM,配套附属建筑物改造290处,河道综合治理4条2.91KM。10个行政村,总投资约740万。
C2标段:山塘整修2处,河坝整修6座,渠道工程12条20.4KM,排洪沟1条0.2KM,配套附属建筑物改造118处,低压管道灌溉面积0.1万亩,河道综合治理2条0.7KM。4个行政村,总投资约560万。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4] 54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8 投标人的资质及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能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
3.9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3日17: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的限定
5.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
5.3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参加本项目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5328332
传 真:0731-8532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