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范 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桂东县国土资源局
钟锦琼、郭卫红
一、我县地质环境灾害基本情况
桂东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总面积1452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和1个国营林场,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属典型的加里东期花岗闪长岩,岩石风化强烈,残坡积物是含砂粘土,厚度大,较松散,极易形成山洪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和历史记录,我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43处,其中:滑坡36处,泥石流4处,地陷2处。2007年共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7起,冲倒房屋20多间,直接经济损失达202万余元。今年冰雪灾害期间,全县共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4起,损毁房屋12间,直接经济损失达36万余元。由于防范及时,措施得当,没有人员伤亡。我县的地质灾害从时间上看,主要发生在汛期内,即每年的5月至9月份。
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防范群死群伤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进行周密部署,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多措并举,科学防范,全面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县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分队的成员,严格实行由行政一把手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早部署、早安排,各乡(镇、场)、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对辖区和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布控,切实加强预警和预报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根据汛期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和防灾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农户。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防范网络体系,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真正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狠抓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我县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书写标语36条,县政府分管领导李红军在县有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治地质灾害意识,营造了浓烈的防治氛围。
(三)精心编制预案,布点防范。我县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特大型、大型隐患点应急预案。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认真分析境内地质灾害情况,针对主要地质灾害的位置及其威胁对象、范围和发生的特点,明确了防范时段,确定了监测、预报责任人。并编制了《桂东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桂东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18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按要求及时编制和公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矿山企业按要求编制了《矿山汛期紧急避灾预案》,基本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体系。特别是桂东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境内地质灾害情况,针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及其威胁对象、范围和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明确了重点防范时段,确定了监测、预报责任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 建章建制,加强防范。进入汛期以后,严格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桂东县国土资源局明确由局领导带班, 28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对外公布值班人员电话,随时保证通讯网络畅通。同时,切实加强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复查工作,确保防范到位。
一是组织开展汛期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门的地质灾害巡查队伍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巡查和监测。3月28日至4月14日,共组织29名工作人员,分4个组,出动车辆20台次巡查了全县4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对发生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桂东县三洞乡禾坪村、桂东县四都乡坛坑组坛观垅等隐患点进行了重点巡查;全县累计发放明白卡2000余张,落实了防灾措施和责任人,明确了预警信号和预警信号人;制定了临灾疏散路线,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130块;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台账。
(五)加强预警,狠抓应急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抢重于救”的原则, “地灾防治无小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防其大,不可防其小”,狠抓应急管理,确保未雨绸缪。一是加强信息工作。对气象部门和上级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向各乡(镇、场)、矿山企业及各隐患点传达,确保信息畅通。五月份,县国土资源局与水利、广电局对70个山洪地质灾害村的预警预报系统进行了调试检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了由县、乡(镇、场)、村、组(矿)组成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监测责任人114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责任人员157人,对全县4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三是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县人民政府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成立了应急分队,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长,县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发改、财政、公安、经济、卫生、教育、农业、气象、科技、旅游、安监、电信、供电、武装部、武警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指挥作战防备能力,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全县应急分队的全体成员在县武装部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训。各乡(镇、场)厂、矿和各相关单位都按要求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并成立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所在乡(镇、场)厂、矿所发生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加强应急演练。
(六)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切实贯彻《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县内所有矿山企业都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对被破坏的矿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今年4月,对桂东县中正陶瓷原料公司、桂东县寒口乡水源洞硅矿、桂东县普乐乡桃树垅硅矿和桂东县世腾矿业有限公司等4个被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矿区,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进行植树造林,恢复矿山环境。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三) 继续向上级争取立项和防治资金,对危害较大的隐患点从根本上予以治理。
(四)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监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