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科技中介组织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中介组织是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这类机构对政府、各类创新主体与市场之间的技术转移发挥着关键性的促进作用。因此,大力培育科技中介组织,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是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是落实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必要举措。以下就培育、发展、完善和规范科技中介组织作一些探讨。
一、北湖区科技中介组织的现状
我区科技市场从九十年代初起步,1991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仅20余万元。进入21世纪后,科技活动与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各类科技中介组织通过各类交易会、互联网发布企业供求信息,帮助企业引进技术项目、购进设备、销售产品,使企业可以较快寻求到自己需要的项目,转化自己的科研成果,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截至2007年底,我区有注册登记的科技中介组织37家。其中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家,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家。服务范围包括技术经纪和技术推广、科技和科技法律法规的咨询、科技创新服务、技术开发与工程化服务、行业技术交流合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2007年技术合同成交数239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金额为6733.2万元,技术交易额达638.7万元。
二、目前北湖区科技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引导力度不够
1.对科技中介组织缺乏分类指导。以前科技中介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是由政府批准,在主办单位利益驱动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实践证明,这类科技中介组织依附性强、独立性和公正性差。这反而制约和阻碍了民营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和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因此,必须对中介组织进行准确定位,分清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性质以区别对待。例如农技推广中心等,它们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的,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支持。但是对于具有一定的盈利性和占有一定市场的中介组织,如科技咨询公司,事实证明这类中介组织在独立于政府以后更能起到公平、公正的中介服务作用,符合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
2.与科技中介相关政策不完善。如科技中介组织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相关制度还不健全;行业自律能力还比较差,服务质量还难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特别是很多有政府背景或“政府性”的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缺乏中立、客观和科学性,在市场监督和协调中,往往缺乏透明度。
3.大型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完善的公共信息平台是科技中介组织获取科技信息的重要保障,但我区还缺乏足以支撑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依然缺少促进科技成果培育的信息平台。例如:大型科技文献资料数据库、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公共平台的缺乏导致公共信息流通不畅。
(二)市场拉动能力不强
1.科技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不够完善。 科技中介服务涉及技术研发、成果评价、技术交易、科技风险投资、创业孵化等技术转移的全部内容,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专业化的中介支撑体系。而我区的科技中介组织的支撑体系还不够健全与完善,科技中介服务链短,专业化服务程度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不足,缺少促进科技成果培育转化的信息平台。例如:缺乏大型科技文献资料数据库、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公共平台,导致公共信息流通不畅。科技中介组织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较低,较多地来自社会关系和非正规渠道。
2.市场需求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许多市场主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科技中介业认识不足,对科技中介服务没有强烈的需求欲望。一旦遇到技术困难,仍习惯于找政府或主管部门,还不善于或不习惯利用科技中介组织为其服务。加之目前市场上各种科技中介服务质量的良莠不齐,导致科技中介市场有效需求的不足。
另一方面科技中介市场化水平低,缺乏市场调查研究,因而对科技成果的先进性、成熟度、市场前景、转化配套条件等缺少公正的评价和科学分类,从业人员主观性较强,缺乏深层次科技信息分析、加工,导致技术交易成交率低,科技成果转化率更低;供需矛盾的存在也表明我区科技中介市场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的培育。
3.科技中介组织力量分散,很难发挥协同作用。现有科技中介组织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各自为政,彼此之间很少联系和沟通,更谈不上服务链环环相扣、实现要素优化配置了。他们之间原本可以有很大相互合作的空间和机会的,但由于分散和沟通不够,丧失了很多发展的机会。
(三)自身服务质量不高
1.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目前北湖区科技中介组织在服务功能上多处于技术创新下游,而进入技术创新上游的还较少。如直接参与技术创新过程的科技中介组织、科技情报信息中心等为创新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技术市场等为创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机构比重都非常小。这说明很多科技中介服务是处于技术创新末端,与技术创新结合不紧密,往往只针对现成技术进行转让,真正进入技术创新上游的科技中介组织所占的比例不大,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
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科技中介服务的声誉和质量是组织成长和发展的基础,而从业人员素质是决定其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我区大多科技中介人员的市场观念、系统观念、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弱。另外由于科技成果效益的本身不确定性,增加了科技中介服务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技中介服务的成功率。
三、培育科技中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与对策。
(一)政府层面的促进措施
1.推进体制改革,理清政府与科技中介的关系。在正确认识科技中介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职能回归,正确界定政府与科技中介职能与关系,促使科技中介体系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不断完善。
鼓励民间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明确管理办法、设立条件和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其发展进程。对于公益型科技服务机构要深化改革,除了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外,绝大多数科技服务机构要以民间投资为主。
2.创造科技中介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组织,根据其发展现状和特点,确定不同的扶持力度;对于发展潜力特别大的科技中介组织要进行重点扶持,形成示范效应。
3.政府提供资助,建立区域公共信息资源平台。在建立科技中介信息支撑平台的问题上,由于经费投入大、受益面广,投资主体的直接收益小,因此,政府应该提供资助,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如建立北湖科技中介信息资源交换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站,与国内外互联互通,提供查询各类信息资源的相关链接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使科技中介组织能够有效利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网络,共享各种数据资源。
(二)市场运作的促进措施
1.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规范、成立行业协会。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科技中介组织良性运转的保证。可以借鉴其他类中介组织及不同行业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实施办法。支持各种科技中介组织分别成立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加强对科技中介组织的引导和管理。
2.提升科技中介组织专业化水平与协作化能力。首先科技中介组织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其次,科技中介组织可以建立协作网络。再次,鼓励科技中介组织开展国内和国际交流,促进我区科技中介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会、论坛、展示会乃至办刊物和网站形成固定的交流平台。鼓励进行开放式的研究与开发,互通有无,实现共赢。
(三)自身完善的保障措施
1.创造有效机制,提升人员素质。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中介服务人才政策,建立起良性的科技中介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速科技中介人才的流动,促进科技中介人才的合理使用和人才结构调整。在人才培养和管理方面,应对科技人员的培养予以高度的重视。为专业人员提供系统的职业发展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人才的进入和管理严格把关,规定从业人员的最低标准,以及从业队伍中各种层次和结构人员的比例,并将此纳入年审和各种评奖活动的标准。
2.树立品牌意识,进行诚信经营。科技中介组织必须树立良好的品牌信用意识,从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抓起,要让员工认识到质量和信用就是生命。政府可以着重督促科技中介重视质量和信誉,行业协会也可对科技中介组织服务进行质量排名、信用等级鉴定,奖励质量优、信誉等级高、口碑佳的科技中介,鞭策表现差、信誉等级低、口碑差的科技中介组织。
3.深入调查研究,提升服务质量。科技中介组织必须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个性化需求,才能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才能提升服务质量。因此,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准确预测市场需求的变化走势,找准定位,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技术创新方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和成功率。
北湖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