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1〕2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各行业和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的竞争力,引领和支撑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郴州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意见》(郴发〔2009〕3号)、《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郴科发〔2011〕23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单位申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同意认定儿童哮喘防治技术研发中心等5家为市级技术研发中心,有效期为三年,即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
附件:2011年度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郴州市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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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心名称 |
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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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儿童哮喘防治技术研发中心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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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肾脏病诊疗技术研发中心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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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郴州市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中心 |
资兴市粤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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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郴州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
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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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郴州市粗铅制取高纯铅技术研发中心 |
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