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已由湘发改投资〔2014〕1075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嘉招核[2015] 1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嘉禾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禾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2.2建设地点:嘉禾县有关项目乡镇
2.3招标规模:一标约130万元;二标约470万元;三标约 470万元。
2.4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5天(日历天)内到货。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
一标:管材造价约130万元(广发、盘江、塘村、珠泉和坦坪等5个乡镇)
二标:管材造价约470万元(龙潭、行廊2个乡镇)
三标:管材造价约470万元(普满、肖家2个乡镇)
(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注:以上工程建设规模为估算工程投资,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给水管PE100级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所投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
3.5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湖南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中的一个标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所投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给水管PE100级管材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投标单位另行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厂家产品目录及与该目录相应的完整的报价表。
5.2招标文件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其他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将其投标否决。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嘉禾县珠泉镇人民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5-75076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35-223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