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农业发〔2015〕6号
郴州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春季种子市场联合交叉执法专项
检查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
当前正处于春季备耕的重要时期,也是农民选购种子的高峰期。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按照“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湖南省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农办种〔2015〕11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春季种子市场联合交叉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种子集中交易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抽查辖区内30%以上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市场抽查不低于20%的经营门店,每个经营门店抽取不少于2个种子样品进行种子质量检测,个别品种进行真实性检测。对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1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要认真查清种子来源和品种真实性。
二、检查对象:重点以水稻、玉米品种为主。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清理整顿种子市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清理整治行动,对种子企业、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销售门店等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有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非法引种、种子标签标识不规范、经营档案不齐全、销售散装种子和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隐患。
(二)集中力量开展督查行动。从3月中旬开始,由郴州市农业局统一组织,从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对水稻、玉米生产的重点县市区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督查行动。对辖区内种子交易市场、种子案件易发多发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突出抓好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监督整治,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切实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在开展督查行动中,要突出抓好集中育秧的种子市场监管,对集中育秧种子从种子采购、育秧至大田生产进行跟踪监管,并督促集中育秧主体落实种子质量抽检制度、种子样品封存制度,确保集中育秧用种质量安全。
(三)检打联动打击违法行为。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应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扦取种子样品,种子质量进行监控。对于检测中发现的种子质量问题要依法给予处罚,做到检打联动。对于发现的种子大案、要案,各地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查处力度,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横向联动,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的种子市场执法监管网络,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并公开曝光一批种子大案要案,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健全和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各地要督促种子企业、代理商、零售商等种子经营主体建立并规范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储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确保每一批次种子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对不按要求建立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严格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今后种子市场监管的重点对象,促使种子经营者重视建档工作,逐步实现全省种子经营档案格式统一、填写规范。
四、时间安排
3月中下旬
五、人员组成
由市县两级种子管理及农业执法大队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四个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陈国发 成员:符成花、李光录、邝治章 检查苏仙区、永兴县、安仁县;
第二组:
组长:刘爱廷 成员:贺江彪、侯菊生、李志刚 检查北湖区、资兴市、桂东县;
第三组:
组长:何钱美 成员:李本军、李志文、肖鹏 检查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
第四组:
组长:刘宏文 成员:刘 源、袁小飞 、杨华 检查宜章县、汝城县;
六、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四个检查组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种子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等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二)强化联动,务求实效:对拒不配合检查的,列入黑名单,跟踪盯守检查;发现经营门店有违法行为的,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并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严格纪律,规范执法:各检查组轻车简从,自觉遵守廉政制度;执法人员着装,亮证执法,扦样时至少有1名为持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并严格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水稻品种鉴定 DNA指纹方法》(NY/T 1433)、SN/T1197-2003等标准规定。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
2015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