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原发布招标公告“第5项投标保证金”内容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公示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中标后在实施阶段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开 户 名:临武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武浦发
账 号:2601 0154 6000 0002 3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公示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本项目中标后在实施阶段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开 户 名: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武浦发
账 号:2601 0154 6000 0002 3
其它公告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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