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郴州市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周边区域遗留采矿废渣处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郴发改批[2013]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并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望仙镇。
2.2建设规模:1.在横龙滴水寨、工矿一、二、三区入水口各修建1坐拦石坝,拦渣库库容为136万立方米;2.修建浆砌石挡石墙就地固石,挡石墙6座,总长度610米.废石堆场覆土绿化,覆土厚度为0.4米,绿化面积约3300平方米;3.采用种植速生植被-恢复库区植被约10公顷;4.修缮库区简易公路长度3200米,宽度6米,修建道路护坡1000米;新建集中排洪沟6千米.
2.3合同估价:工程总投资4119.79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郴州市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周边区域遗留采矿废渣处置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近三年具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企业须法人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省外企业还必须在湖南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
3.6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经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料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省外企业报名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湖南省外单位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备案登记,再到郴州市建设局设计科备案。湖南省内单位必须到郴州市建设局设计科备案。
3.7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1 日至2013年7 月 5日17:30前(北京时间)截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7:30(北京时间),在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2.以下所有资料除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5)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3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王仙岭
联系人: 周锋
电 话: 189073544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
联 系 人: 吴锐 罗娟
电 话: 0735-2150706
监管机构:郴州市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苏仙北路
联系方式: 0735-2885951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曾维丰、欧捷
联系电话:0735-215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