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56号),原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监督、中医药事业、卫生科技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应急等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核定行政编制3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医学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内设科室10个。现有在编职工39名,编外合同工1名,离休人员3名,退休人员20名,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科(社区卫生科)、医政科(保健科)、中医药管理科(市中医药管理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农村卫生与合作医疗科、政工科(科技教育科)、卫生联合工会、纪检监察室等12个科室。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项目绩效目标
(一)2015年项目资金安排
2015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90.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安排365.23万元(信息化228万、疾病防控16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39万、食品安全等82.23万),本年预算安排125万元(干部保健工作20万元、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补助40万元、卫生管理2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经费1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10万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20万元、职业病防控5万)。
(二)绩效目标:
1.“三定”方案规定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调研、督导、检查、评估等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2.中、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农村卫生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完成培训任务,使其掌握基本技能和操作流程。
3.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
4.实施《郴州市201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覆盖市、县市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进行监测,设置12个医疗机构为监测点,对食源性疾病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并上报省卫计委。
5. 市级以上保健对象进行健康教育、宣传,配置必备药品、器材,加强保健基地建设与装备。
三、项目资金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截至12月底,申请拨入项目资金12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65.23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490.23万元。发生支出394.01万元,其中财政收回资金257.19万元,实际支出233.04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实现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制定了《郴州市卫生局卫生专项经费工作制度》、《郴州市卫生局“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草案)》、《郴州市卫生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郴州市卫生局关于公务支出报帐中有关问题的规定》、《郴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我们设立了专账反映项目支出情况,较好地保证了项目的实施。
四、2015年卫生重点工作情况及项目资金取得的成效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
1.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诊疗服务“一卡通”等便民惠民措施,优化门诊服务流程,缩短患者候诊时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示范病区创建,实行同级医院之间和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及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今年4月1日,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除北湖区、苏仙区外,9个县(市)29家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取消以药养医,各级政府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推进医药价格、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目前县级公立医院运行平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社会办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研究制定政策,进一步落实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惠政策,实行先照后证审批。2014年以来,全市新设置审批12家医院全部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批准设置床位1000张。目前全市有社会办医院48个,社会办医已成为我市卫生资源的重要部分。
3.新农合保障提质扩面。新农合筹资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参合345.11万人,参合率99.92%,超过省目标;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69%。落实五保户、孕产妇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提高先心病等20种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各项工作全省领先,截止9月,全市大病保险补偿4806人次、2657万元。
4.药物保障供应机制得到完善。一是药品全部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通过省药品集中交易平台参加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今年1—9月,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78081万元。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省平台采购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通过属地乡镇卫生院网上代购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1—9月,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网上采购基本药物7514.75万元。二是各项药物政策落实到位。启动常用低价药品议价,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议价,每个县市区议价成功的药品品规数均超过200个。各县市区卫生局会同食药、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出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非处方药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已开始采购非处方药。三是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扩大。全市2948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占98.96%;同时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二级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据统计,全市三级、二级综合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分别占45.35%、 45.4%,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占55%。
5.分级诊疗工作有效探索。认真开展实施分级诊疗前期调研,积极配合省里制定出台分级诊疗政策。通过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和提高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调整不同医疗机构新农合报账比例,引导病人合理分流、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6.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完成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任务,重点完成了机房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接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4个试点县级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社区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和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已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乡数据互通。加强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力量,市级配备信息化专职技术人员3名,负责数据中心机房日常维护及卫生信息化日常事务;成立了市级专家队伍,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完备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管理制度。完成全市居民健康卡发卡环境摸底调查,安仁县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展居民健康卡试点,居民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卡样已报省里待审。
7.医改监测工作认真落实。我市设立了医改办,安排专人负责;县市区卫生局也安排了兼职人员负责医改监测工作。医改工作严格按照医改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准确上报各项数据,未出现迟报漏报现象。
(二)卫生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1.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截至9月,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86.3%,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6.5%,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1.64%,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2.48%,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81.4%,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78.35%和75.16%,均达到省指标,年底超过省目标。
(2)重大疾病防控有序有效。扎实抓好传染病防治,法定传染病管理规范;重点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流感、H7N9等监测,手足口病、霍乱、埃博拉、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有力,全市没有大的疫情暴发流行;扎实推进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全面完成发现活动性肺结核任务。
(3)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两个系统”管理切实加强,住院分娩率99.91%,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77/10万、 4.67‰。预防控制出生缺陷工作加强,加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新生儿4病筛查率和孕妇产前筛查率分别达102.27%、74.45%,促进了全市出生人口素质提高。有序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积极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圆满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4)卫生应急管理切实加强。健全卫生应急机制,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及风险评估,实施疫情周报告、月分析、季评估,组织专家开展了2期专题风险评估;及时填报湖南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完整率超过80%。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新增采供血、核辐射应急类别,队伍增加到14支202人;组织全市应急队伍师资集训、露营等野外拓展实训、应急救援演练;举办了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等3期应急培训班。突发事件紧急救援组织有力、报告及时、处置高效,没有发生疫情扩散蔓延。
(5)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较好落实。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明确12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并加强监督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郴州日报》报道了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市财政预算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20万元;新三定方案明确综合监督科加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公室”。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完成1369例,完成率74.2%,预计年底超过100%。监测信息、数据完整通过省监测中心审核。食品监测覆盖11个县市区,目前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完成299份,完成率100%;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各类样品167份,完成78%(四季度100%完成);消毒餐具样品334份,完成率101%。
2.农村卫生工作重点推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抓紧研究出台政策,统筹解决农村卫生发展问题。11个县市区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进行评估申报,11月开始市级复审。积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按照省里部署,全面完成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内儿科骨干进修培训完成率97.16%,管理人员培训完成率100%,乡村医生培训完成率105%。
3.卫生法制监督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打击代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6项涉及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围绕医疗服务突出问题加强医疗行业监督。开展以打击无证行医、雇用“医托”、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检查,整顿医疗服务秩序,监督覆盖率98.65%,全市立案查处医疗违法案件262 起,其中非法案件113起。二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监管。组织开展落实《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和整治旅游景区公共场所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监督覆盖率85.22%,处罚236家,立案42起。三是组织开展“两法三规”执法检查。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5年我市2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优秀案卷(全省仅4份),1份入选市政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并报省法制办公布。1-9月全市卫生行政处罚立案314件,结案291件,没收违法所得2.28万元,处罚106.29万元。四是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做到组织形式有特点、奖项内容有高度、竞赛方式有创意、经费投入有保障,得到省卫生计生委肯定。
4.医疗服务工作监管到位
(1)医疗机构监控监管严格落实。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相关指标监控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开展市城区医院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抽查,查出医疗质量和医疗不规范行为问题46处,全部督办整改和处理到位。严格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审批管理,年内市卫生计生委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医院2家,完成了2015年医疗机构集中校验工作。同时,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医务人员注册不规范或非法执业行为。
(2)医疗质量安全紧抓不松。新成立了郴州市儿科、放射介入、超声影像等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血透、院感、消毒供应等质量控制管理检查,其中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供应室工作督查医疗机构44家,医院血液透析工作检查医疗机构15家,发现68处问题,全部整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纳入“湖南省临床用药监测网”监测范围并网报数据,开展重症监护病房和手术部位院感目标监控并网报数据,今年全市没有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3)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管理规范。将武警部队执行处突维稳等任务发生的急诊伤病医疗费用纳入国家应急医疗救助基金;组织市城区定点医院开展身份不明或无主病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3名,救助180.5万元;所有国家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均在审核后按照规定支付。
(4)无偿献血管理和临床用血水平大幅提升。市政府继续推行预约无偿献血,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保证临床用血需求,目前完成无偿献血29113人次、献血量1155.55万毫升;同时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用血、合理用血检查,没有输血不良事件发生。
(5)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机制完善。抓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平安医院创建和医疗纠纷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内容;督导医疗机构加强医院安保安防安控建设,完善医疗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医疗投诉室和纠纷调解室,安排专人接待受理各种投诉、及时调处医疗纠纷,积极应对涉医舆情,设立了警务室和监控室,配强保安,推进医院重要部位、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目标实现。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调赔结合”,全市1132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受理调赔案件237起,完成190起,保险理赔519.95万元。1-10月,全市各级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30 起,赔补金额805万元,经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30起,没有发生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
5.中医药能力建设不断强化。一是全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度重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工作,市财政投入390万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完成75家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分别提供10种和4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全面落实中医药有关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期评估位居全省第三名;苏仙区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强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市中医医院在门诊部和所有住院病区均设立了中医综合治疗室,9家县级中医医院设立标准门诊综合治疗区和病区综合治疗室,覆盖率80%。三是做好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及时评审“名中医”、中医药专长绝技和民间中医药专长绝技,筛选上报3项绝技到省中医药管理局。严格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6.卫生科教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新进医疗岗位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规范化培训工作,三级甲等医院达100%,二级以上其他医院达50%。2010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全部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标任务全部完成,与6名预录考生签订了协议。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2014年我市桂东县和宜章县共招聘了45名特岗全科医生,到岗43人,目前均在岗工作并纳入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范围。
7.卫生规划财务与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市政府印发了《郴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组织起草《郴州市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进入第三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阶段。卫生统计和财务数据报表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建立了物价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物价员;物价收费项目公开、管理规范。中央投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进度完成;卫生专项资金监管严格规范。
8.卫生综合工作统筹落实。强化卫生政务管理,我市定期编辑《郴州卫生简报》,每月向省里报送20条以上政务信息,并组织发动11个县市区每月报送政务信息;认真完成《中国卫生计生年鉴》编纂任务。严格按要求上报半年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省里的重要会议、文件、督查、调研活动要求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办理质量要求严、标准高,没有出现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或不规范的,没有应付督查弄虚作假的情况;信访工作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健全、办理流程规范、人员工作安排到位,按时调查处理回复或转办,卫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9.卫生新闻宣传卓有成效。制订了卫生宣传工作要点、工作方案、专项宣传活动方案,出台了宣传工作机制性建设文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日、结核病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安排上报“湖湘名医”、“寻找最美医生”、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等宣传资料。全面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健康中国行项目;扎实开展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开展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将原人口计生宣传橱窗拓展为卫生计生宣传橱窗,增加宣传医疗卫生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计生宣传示范单位活动。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工作受相关条件制约,项目执行进度迟缓,引致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严重影响了卫生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工作的开展。
六、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实施,按计划实现了工作目标,多项业务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