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2015年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2015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对2015年度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清理清查,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站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主要职责:承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助查处有关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交换平台工作;收集、整理、发布有关信息,为有关决策提供依据等工作。
截至12月31日,我市纳入管理的流动人口共1377369人,其中流出人口1160852人,流入216517人。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业务规则》、《郴州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我站的绩效目标是: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85%以上,流动人口一盘棋各项指标达95%以上,区域协作单位流动人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2015年初预算资金43.15万元,实际收入104.9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拨入98.8万元,上年结余6.17万元。
2、2015年度财政资金98.8万元及上年度结余6.17万元全部下拨到位,其中:人员经费56.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8万元,会议费1.82万元,三公经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0.19万元,项目支出14.15万元,本年度结余13.73万元。
3、2015年实际支出91.25万元。
(1)基本支出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6.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8万元,会议费1.82万元,三公经费5.9万元(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0.19万元。
(2)2015年项目支出14.15万元。
4、本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干部职工工资由市财政局工资科统筹发放。根据市委市政府及财政相关规定要求,我站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程序,严控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等三公经费,会计凭证资料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为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我站制定下发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考核方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方案》、《关于推进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2、流动人口信息实行“每月一摸底、每季一清理、每年一清查”制度,流动人口“一盘棋”信息平台互动情况实行“每季一通报”制度,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证实行“首接责任制”和“承诺制”。
3、每年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流动人口异地数据比对分析。协调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经常性区域协作活动。协调督促公安、卫生、民政、住建、房产等部门共同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于群众举报的各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违规个案及时查处,圆满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目前,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位率为97.5%;“一盘棋”综合应用到位率为99.99%,位居全省第一。
2、对流入育龄人员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开展孕环情监测、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证明等,跨省、跨市区域协作稳步推进。
3、郴州、东莞两地探索实行“党工委+流管站+计生协+同乡会”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得到了国家、省计生委的充分肯定,省内跨市区域协作以与衡阳“结对子”为基点,拓展与周边兄弟市州的协作,不断巩固紧密型协作关系。
4、全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违法违规个案0起。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年来,我站紧紧围绕稳定流动人口低生育水平这一核心任务,抓住服务管理这个根本,加强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强化信息平台运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有效推进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分布越来越广,情况越来越复杂,造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流动人口脱管漏管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合力不强。三是区域协作工作有待加强。
七、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坚持抓平常抓经常,通过实行层级指导、网格管理,兑现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组各级干部的作用,着力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入库率。
二要加大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方便群众办证,切实加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控制违法生育,打击“两非”行为。
三要完善区域协作机制,根据我市流动人口分布情况,跨省重点推进郴州与东莞、深圳、广州、福州等地的协作,跨市重点推进与长沙、衡阳等地的协作,市内重点推进周边县市与两区的协作,提升“一盘棋”工作水平。
四要顺应省市考核方案改革,从我市实际出发,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通过科学有效的考核推动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郴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