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银峰置业有限公司“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项目
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郴州银峰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龙泉路建设的“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9日
二、公示内容
郴州银峰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经查该项目存有以下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
1.该项目规划批准层数18层,实际建设层数22层,超建4层,将第1层架空层局部围合改为物管用房,面积为103平方米,我局已于2015年1月4日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处罚前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反对意见, 2015年3月17日,我局对其违法建设行为处罚结案。
2.该项目规划批准停车位泊位81标台,因六角坝村民占用该小区约520平方米土地,致使地上和地下停车场面积缩小,实建停车泊位64标台,少建17标台。目前市政府已将该小区周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待拿回村民强占的土地后,就会将所欠的停车位配备到位,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上述问题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名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注:请留联系方式)。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奇石市场商住楼8#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95
附:1.一层、二层施工图
2.一层、二层竣工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