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7﹞3号)要求,我单位2016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现将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专项资金名称为市计生协活动经费,资金主要主要用于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宣传倡导、生育关怀项目支出。
(二)专项立项情况
我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以及在促进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主动参与计划生育关于奖励扶助和推进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组织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作用;对内交流经验,对外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根据郴发﹝2007﹞13号文件,按照同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6-8%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不挤占同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按6%计算。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配合落实计生政策,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及社会保障福利的水平,通过给予扶持专项资金,全面落实扶贫开发与建设文明家庭、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基本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村民自治的目标,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资金的下拨,一是缓解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资金的不足,有目的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计生协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对帮扶户从项目、资金、技术、政策给予帮助,在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平台,提高计生群众家庭的经济收入。三是通过一系列的资金帮扶,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提升帮扶对象的幸福感。协助落实好计生工作。四是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重点开展“5.29”“7.11”活动日的宣传活动。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促进基础水平提升。开展群众自治工作,提升群众自治水平,创建省市群众自治示范点40余个。申报省市三结合项目30余个,帮助计生家庭与脱贫致富、经济发展、创建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6年市财政安排我单位专项资金11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源于财政拨款,无其他资金投入。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我单位将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用于安排项目25个,分两次下达。指标文分别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计划生育协会补助基层计生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郴财社指[2016]51号)、《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计划生育协会补助基层计生工作专项经费(第二批)的通知》(郴财社指[2016]106号),资金均及时下拨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2016年度的专项资金,其使用方向均为用于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宣传倡导、生育关怀项目支出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均做到了专款专用。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专项资金下拨至十一个县市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单位在2016年制定了《郴州市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管理办法》(郴计生协发〔2016〕5号)、《计划生育创业扶贫贷款贴息工作管理办法》(郴计生协发〔2016〕6号)、《财政补贴购买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保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郴计生协发〔2016〕7号),明确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审核标准、操作流程,要求有关单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自己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做好检查督促和过程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保障经费的透明、合理、公正和公开。并针对各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整合各地优势,创新整合资源,通盘考虑,各有侧重,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能量。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相关的指导和监督,保障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申报二次,并采取层层审核方式进行确定立项。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对项目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单位在年初召开会长办公会,对此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们实际情况,对全市各项目进行调研评估,针对各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整合各地优势,创新整合资源,通盘考虑,各有侧重,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能量。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相关的指导和监督,保障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定期对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每月工作进度通报,都会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调度项目进度,控制投资,及时做出处理方案。2016年度专项资金全部执行专款专用,充分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资金补助项目25个,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变了计生贫困户的物质文化生活,还激发带动育龄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带动了项目周边一大批家庭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广大受助群众脱贫后发扬“自强、自立”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或回村兴办产业,带领其他计生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或为其他计生贫困家庭做好事、办实事,从而带动了地区产业经济发展。两年多来,也有更多的受助户回村兴办实业,带动近千户计生家庭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增收和基层稳定,通过项目的帮扶,减轻了计生家庭的创业经济负担,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部分保障。对特殊计生家庭的购买保险项目,提高特殊计生家庭的防范风险的能力,为特殊计生家庭送上温暖阳光,极大地增强了基层群众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促进了计划生育时期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项目的实施,兑现了政府的承诺,密切了党群关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有效促进了人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综合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审查相关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实地走访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情况,采集相关数据等方法进行评价核实,形成评价结论,认为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定目标明确、合理,创建规模、基层设施、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成效已达标,基层计生协的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群众生育观念有了新转变,计生贫困家庭收入有了新改善,计生协的社会影响有了新提高。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评分,得9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健全完善基层协会组织网络。一些基层协会组织网络不够牢固、扎实,人员不稳定,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贴息贷款项目帮扶工作不够经常和深入,基层协会组织网络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未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补助项目资金总量仍较小,数额不大,需要帮扶和救助的计生困难家庭点多面大,供需矛盾仍较突出。部分项目点过分注重资金回收,对计生困难家庭仅限于发慰问金、走访看望,不愿意将资金投入真正经济穷困的家庭,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计生户没有得到及时救助。
3.未建立完善服务机制。项目资金的帮扶属于社会系统工程,常年由计生协会来协调和借助其他有关部门优势对计生困难户进行救助,还存在诸多力不从心之处,各项技术服务跟不上,导致“三治”帮扶不够经常不够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强烈和多层次的需求,与计生帮扶对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计生户反映扶助额度太小、使用周期太短,产生的效益不明显。
4.未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部分项目刚刚启动,没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可借鉴,加上受创新思路和资金的限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
(二)有关建议
1.建立生育关怀长效机制。把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贷款贴息项目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推进村(居)民自治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
2.健全协会组织网络。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服务能力与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
3.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主动联系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明确责任,部门优势互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帮扶活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协会牵头、部门联合、社会参与、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4.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募捐为辅”的长效机制,对资金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救助条件、救助标准、资金的发放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
5.要因地制宜,扎实开展服务项目。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财政支持、部门让利、干部帮扶、群众受益”的原则,为计生家庭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郴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