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总公司“经济适用房A、B栋”项目
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郴州机电设备总公司在燕泉北路地段建设的“经济适用房A、B栋”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7日
二、公示内容
近日,郴州机电设备总公司向我局申请“经济适用房A、B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经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该项目批准建设A、B两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0.2平方米,层数均为6层,其中A栋建筑面积1548.3平方米, B栋建筑面积921.9平方米。A栋实际建筑面积1975.53平方米,实建7层,超建1层,超批准建筑面积427.23平方米,B栋未建设。我局已于2012年7月5日对A栋超层、超建筑面积的违法建设行为处罚结案。
上述内容如经公示无异议,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经济适用房A、B栋”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注: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经济适用房A、B栋”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经济适用房A、B栋”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320356
附件:项目建设现状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