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利·苏仙林语项目S-1#、S-2#、2#、3#、4#、5#、6#栋
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保利·苏仙林语”项目S-1#、S-2#、2#、3#、4#、5#、6#栋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4日
二、公示内容
郴州市乾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苏仙北路东北侧地段建设的“保利·苏仙林语”项目S-1#、S-2#、2#、3#、4#、5#、6#栋进行规划核实。现对该项目实际建设与批准的修规及建筑设计方案存有不一致或未明确的内容公示如下:
1.2#栋、3#栋及人行主出入口处无障碍提升平台未实施建设。建筑设计方案中未明确该提升平台的形式,建设单位承诺与购房业主协商一致后建设到位;
2.原批准2#~4#栋西侧道路宽度为7米,实建为6米车行道+1米人行道。小区临苏仙北路出入道路原批准宽度为9米,实建为1米绿化带+7米车行道+1米人行道;
3.2#~4#栋东侧原批准为挡土墙及放坡。实建利用2#~4#栋地下室挡土,取消了挡土墙及放坡,改建成绿化带及人行道;
4.4#栋台地与5#、6#栋台地间有较大高差,原批准方案是在5#、6#栋地下室西侧布置梯道联系。实建将梯道改在5#、6#栋地下室南侧。
上述内容如经公示无异议,我局拟对S-1#、S-2#、2#、3#、4#、5#、6#栋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保利·苏仙林语”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保利·苏仙林语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利·苏仙林语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