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嘉禾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嘉招核[2015]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嘉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禾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嘉禾县塘村镇清水村
2.3投资金额:约135.6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嘉禾县塘村镇清水村1~6号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的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于2015年 2 月 7 日至2015年 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郴州市龙船头38号201室)持以下证件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 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7)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9) 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之函以上(1)资料提交原件壹套,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报主管部门处理。
4.4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 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6. 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嘉禾县嘉禾大道
联 系 人:李立新
电 话:13975539598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龙船头38号201室
联 系 人:黄欣婷 段平娟
联 系 电 话:0735-7613186
传 真:0735-225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