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7〕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整体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为郴州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名。本单位职能为:
1、负责制定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基层计生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检查评估基层计生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度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年终决算为117.06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4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2016年度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51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用。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更好的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依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的《单位内控管理工作手册》要求。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9.13万元,已全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入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在各方面工作中严格要求。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分标准》评价得分为92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指标的下达。
2、完善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会计制度的学习和会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加强新《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组织单位会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管理力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