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6〕3号)文件精神,我院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切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我院核定编制数204名,在职人员350人。内设肝病治疗中心(2个病区:肝病一、二区)、结核病诊疗中心(4个病区:结核一、二、三科、呼吸内科)、感染病诊疗中心(2个病区:感染一、二科)、城东分院、重症监护室(ICU)、内科、外科、急诊科、血液净化治疗中心、门诊部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影像、心电、B超、内镜(胃镜、肠镜、支纤镜等)、肺功能检查室等辅助业务科室。是我市肝病、结核、艾滋病、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麻疹等39种法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6年我院整体支出1394.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2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我院基本支出1304.86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休人员基本工资、离休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18.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13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15.53万元,无公款出国(境)费用。所有资金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6年度我院市级财政项目资金90万元,包括艾滋病预防项目35万元,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25万元,门诊大楼建设报建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
2、项目资金市级使用情况分析:市级财政项目资金90万元均在2016年度内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列支并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院制定并执行了《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我院2016年度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院资产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核算工作。总务处、药械科、信息科负责全院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采购、分配,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分析:我院厉行节约,2016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均低于100%。
2、效率性分析:2016年我院在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收治各种法定传染病的同时赴各县市区进行传染病知识巡讲及发放宣传资料。
3、有效性分析:2016年我院培训医、护、技人员,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
4、可持续性分析:2016年我院建设艾滋病专科门诊,添置医疗设备、设施,积极提高救治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近几年我单位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医院建设需大量项目资金,而财政项目资金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新《预算法》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