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提高统计执法效果,郴州市统计局采用“四结合”的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专业人员与执法人员相结合。今年对全市工业、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劳动工资、服务业等专业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法规科执法人员与各专业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一方面对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另一方面规范执法,依法办案,既起到了现场练兵的作用,又保证了执法效果。
二是服务指导和统计执法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和面对面交流,掌握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对统计工作的规范运作,以及如何准确填报报表等,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做到为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服好务。
三是调研学习与统计执法相结合。借助统计执法检查契机,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调研学习,与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情况和诉求,收集问题和建议,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是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相结合。检查前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进行普法,进一步强化了被检查单位的依法统计意识,为顺利开展统计执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