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在2011年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和2012年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基础上,为全面巩固和提升活动成果,加速构建服务型统计,近日,郴州市政府下发《郴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3〕90号),决定2013年在全市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并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通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统计工作“统计基础更扎实、统计数据更准确、统计服务更优质”的总体目标。力争年内所有县市区统计局达到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评比标准;所有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达到“部门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评比标准;所有产业园区达到“园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评比标准;所有乡镇(街道)统计站达到省级“乡镇(街道)统计示范站”评比标准;村(社区居)委员会和基层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更加牢固。
二是明确活动内容。整个活动从优化统计队伍、强化业务建设、活化统计机制等三个方面对活动作出部署。特别明确把《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统字〔2013〕9号)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国统办字〔2013〕13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考评重要内容。
三是明确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雷和平、市统计局局长谷坊生任副组长,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谷坊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企业调查队队长李日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企事业单位也应根据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工作需要,设立由单位负责人或统计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四是明确考评要求。市统计局制定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质年考核办法》,并定期对全市“四上”企业以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及提质年活动情况开展重点督查。适时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提质年活动总结推介会,对先进典型予以推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将评比考核结果与统计业务考评挂钩,与统计数据质量认定挂钩。